为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,改善行政管理,提高行政效能,保证依法治税和政令畅通,建立行为规范、运转协调、公正透明、廉洁高效的工作体系,根据省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,按照《盱眙县地方税务局效能建设实施意见》(盱地税发[2006]68号)要求,结合盱眙地税实际,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。 一、开展效能监察的重要意义 开展行政效能监察,是学习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落实“以人为本”科学发展观,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;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,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;是改善行政管理,提高行政效能,保证政令畅通的需要;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,开展环境创优工作的有效保证。开展行政效能监察,有利于贯彻落实“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”的本质要求;有利于转变机关职能,规范机关行为,改进机关作风,提高行政效率;有利于从严治党、从严治政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;有利于扩大党内民主,加强民主监督,推进盱眙地税的全面建设。 二、开展效能监察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(一)效能监察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 “以人为本”科学发展观,以改善行政管理,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,以突出思想教育、加强建章立制、严格考核奖惩为抓手,结合规范化和信息化工程建设,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,包括规范有序、公正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;内外兼顾、多方制衡的工作机制;责任清晰、奖惩分明的量化考核机制。使盱眙地税和广大地税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,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,在环境创优和行风建设上有新的提高,努力形成行为规范、运转协调、公正透明、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为全面实现我局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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