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管理  
  税务公告
 
  图片新闻
 
决战十二月    确保全年度
市局陈建浦局长到淮河镇花园村开展扶贫调研
  站内搜索
 
关键字:
标题 全文
当前位置:首页 >> 纳税服务 >> 税务登记 >> 正文
停复业登记
发布时间:2007-08-17 作者:

停(复)业登记
(一)停业
1、受理
纳税人到盱眙县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填写《 停业复业申请审批表》。同时:
( 1 )交存税务登记证件、发票领购簿;
( 2 )缴纳已购领的未使用空白发票;
( 3 )结清税款.罚款.滞纳金。
2、符合条件的,办理停业手续,发放《核准停业通知书》。
(二)复业
停业期满,纳税人到电子办税服务厅办理复业手续,取回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、发票领购簿以及上缴的未使用空白发票。

 


建议您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 1024×768 并使用 IE 6.0 以获得本站的最佳浏览效果
版权所有:盱眙县地方税务局  咨询电话:0517-88269149   管理信箱 xuyidishui@163.com
ICP备案编号:苏ICP备07014128号